瀏覽:17 日期:2017-09-21
秦皇島市中等專業(yè)學校決算信息公開情況說明
第一部分 秦皇島市中等專業(yè)學校概況
一、主要職責:
秦皇島市中等專業(yè)學校主要職責是培養(yǎng)學歷技術應用人才,提高職業(yè)素質,旅游英語、計算機網絡技術、藝術幼師、服裝設計與制作等學歷教育相關職業(yè)培訓。
決算單位僅為秦皇島市中等專業(yè)學校,本單位無下屬單位。
二、機構設置:秦皇島市中等專業(yè)學校是正處級單位??h處級領導職數7名,內設機構11個,鄉(xiāng)科級領導職數31名
學校機構設置情況
單位名稱 | 單位 性質 | 單位 規(guī)格 | 經費保障形式 |
秦皇島市中等專業(yè)學校 | 事業(yè) | 正處級 | 財政撥款 |
本單位無下屬單位。上級主管部門是秦皇島市教育局。
第二部分 秦皇島市中等專業(yè)學校決算報表
第三部分 秦皇島市中等專業(yè)學校決算情況說明
一、 預算執(zhí)行情況分析
2016年度全年總收入4569.68萬元,其中:財政補助收入4332.44萬元,占總收入的94.81%;事業(yè)收入225萬元,占總收入的4.92%;其他收入12.24萬元,占總收入的0.27%。全年總支出5658.08萬元,其中:基本支出4550.07萬元,占總支出的80.42%;項目支出1108.01萬元,占總支出的19.58%。
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332.44萬元,其中:基本支出撥款3182.94萬元,項目支出撥款1149.50萬元;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5037.86萬元,其中:基本支出3930.75萬元,項目支出1107.11萬元。全年收入和2015年相比減少911.4萬,負增長19.94%,支出和2015年相比增加499.54萬元,增長8.82%,收入減少的原因是結余結轉資金上繳財政,不計入當年收入。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工資改革,大幅度調整工資,人員經費增加,財政撥款收支大幅增加。
2016年決算和年初預算相比,收入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,一是由于工資大幅調整引起人員經費增加,二是在2016年度期間收到免學費補助資金370.8萬,而年初預算中沒有涉及。
二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“三公”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
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“三公”經費總支出21.86萬元,其中:因公出國費用0萬元,占“三公”總支出的0%;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1.03萬元,占“三公”總支出的96.20%;公務接待費0.83萬元,占“三公”總支出的3.8%。由于中職學??h鄉(xiāng)以下學生免學費,國家對免學費的學生給予學校經費補助,“三公”經費來源于免學費補助,年初無法做出預算安排,因而預算中未涉及。
2016年決算因公出國支出決算0萬元,和2015年決算數相比,因公出國經費減少近1萬元;2016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1.86萬元(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5輛),和2015年相比增加11.61萬元,主要原因是學?,F有車輛使用年限大部分在10年,年久車輛易出毛病修理費用本身就加大,而2015年下半年汽車維修款未結算,全部集中在2016年結算,造成2016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增加幅度較大。2016年公務接待費0.83萬元(公務接待18次,接待人數171人)。
三、 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的說明
我校是事業(yè)單位,沒有機關運行經費
四、政府采購情況的說明
2016年學校采購支出總額650.83萬元,其中采購貨物支出442.21萬元,采購工程支出202.02萬元,采購服務6.6萬元
五、國有資產占用情況
截止2016年12月31日,我校共有車輛5輛,其中,一般公務用車4輛,其他用車1輛
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
一、財政撥款收入:指本年度從省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。
二、事業(yè)收入:指事業(yè)單位開展專業(yè)業(yè)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。如:河北省注冊會計師協(xié)會、河北省注
冊資產評估師協(xié)會收取的會費收入等。
三、其他收入:指除“財政撥款收入”、“上級補助收入”、“事業(yè)收入”、“經營收入”、“附屬單位上繳收入”以外的各項收入。
四、用事業(yè)基金彌補收支差額:指事業(yè)單位在用當年的“財政撥款收入”、“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”、“事
業(yè)收入”、 “其他收入”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,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(yè)基金(事業(yè)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
國家規(guī)定提取、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)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。
五、年初結轉和結余: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、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(guī)定用途繼續(xù)使用的資金。
六、結余分配:指事業(yè)單位按照事業(yè)單位會計制度的規(guī)定從非財政補助結余中分配的事業(yè)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
等。
七、年末結轉和結余: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、因客觀條件發(fā)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,需要延遲到以后年
度按有關規(guī)定繼續(xù)使用的資金。
八、基本支出: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(fā)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。
九、項目支出: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(yè)發(fā)展目標所發(fā)生的支出。
十、“三公”經費:財政預決算管理的“三公”經費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(境)費、公務用車購置
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。其中,因公出國(境)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(境)的國際旅費、國外城市間交通費、住宿
費、伙食費、培訓費、公雜費等支出;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(含車輛購置稅)及租用
費、燃料費、維修費、過路過橋費、保險費、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;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(guī)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
(含外賓接待)支出。
十一、其他交通費用:指單位除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
以外的其他交通費用。主要是廳機關及參公事業(yè)單位發(fā)放的公務交通補貼等。